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的意见 》相关规定,现公布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2022年上半年审判执行情况评估报告。本报告按照“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运行司法指数”框架和指标,包括了审判效率、执行效率、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法定审限内结案、案件长期未结、改判发回重审、一审案件服判息诉、执行效果、调解结案、人民陪审员陪审、审判人员工作量变化、执行人员工作量变化、分案失衡、法院干警廉洁风险、月度结案均衡情况和工作日结案工作情况等十六个方面。
一、审判效率指数方面
2022年上半年,浉河法院审判效率指数为91.23,较去年同期增加7.87,较所属中院指数值79.8高11.43,在所属中院辖区内排名第三位;较所属高院指数值84.72高6.51,在所属高院辖区同级法院中排名第64位。
二、执行效率指数方面
2022年上半年,浉河法院执行效率指数为65.98,较去年同期增加11.92,较所属中院指数值79.93低13.95,在所属中院辖区内排名第八位;较所属高院指数值89.93低23.95,在所属高院辖区同级法院中排名第112位。
三、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指数方面
2022年上半年,浉河法院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指数为89.88,较去年同期增加0.96,较所属中院指数值86.75高3.13,在所属中院辖区内排名第二位;较所属高院指数值85.74高4.14,在所属高院辖区同级法院中排名第54位。
四、法定审限内结案指数方面
截至2022年上半年,浉河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指数为100,较去年同期增加0.24,较所属中院指数值99.99高0.01,在所属中院辖区内排名第一位;较所属高院指数值99.95高0.05,在所属高院辖区同级法院中排名第一位。
五、案件长期未结指数方面
截至2022年上半年,浉河法院案件长期未结指数为1.2,较去年同期减少2.21,较所属中院指数值3.19低1.99,在所属中院辖区内排名第四位;较所属高院指数值5.69低4.49,在所属高院辖区同级法院中排名第32位。
六、改判发回重审指数方面
2022年上半年,浉河法院改判发回重审指数为0,较去年同期减少2.21,较所属中院指数值0.27低0.27,在所属中院辖区内排名第一位;较所属高院指数值0.24低0.24,在所属高院辖区同级法院中排名第67位。
七、一审案件服判息诉指数方面
2022年上半年,浉河法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指数为97.43,较去年同期增加6.94,较所属中院指数值96.94高0.49,在所属中院辖区内排名第五位;较所属高院指数值97.16高0.27,在所属高院辖区同级法院中排名第82位。
八、执行效果指数方面
2022年上半年,浉河法院执行效果指数为71.44,较去年同期增加29.5,较所属中院指数值72.05低0.61,在所属中院辖区内排名第六位;较所属高院指数值73.46低2.02,在所属高院辖区同级法院中排名第114位。
九、调解结案指数方面
2022年上半年,浉河法院调解结案指数为27.32,较去年同期增加2.51,较所属中院指数值20.58高6.74,在所属中院辖区内排名第一位;较所属高院指数值21.93高5.39,在所属高院辖区同级法院中排名第52位。
十、人民陪审员陪审指数方面
2022年上半年,浉河法院人民陪审员陪审指数为60.2,较去年同期增加4.21,较所属中院指数值41.31高18.89,在所属中院辖区内排名第四位;较所属高院指数值49.01高11.19,在所属高院辖区同级法院中排名第86位。
十一、审判人员工作量变化指数方面
2022年上半年,浉河法院审判人员工作量变化指数为6.86,较去年同期减少41.57,较所属中院指数值4.35高2.51,在所属中院辖区内排名第四位;较所属高院指数值8.89低2.03,在所属高院辖区同级法院中排名第43位。
十二、执行人员工作量变化指数方面
2022年上半年,浉河法院执行人员工作量变化指数为46.44,较去年同期增加13.18,较所属中院指数值20.52高25.92,在所属中院辖区内排名第七位;较所属高院指数值14.2高32.24,在所属高院辖区同级法院中排名第130位。
十三、分案失衡指数方面
2022年上半年,浉河法院分案失衡指数为0.32,较去年同期相等,较所属中院指数值0.42低0.1,在所属中院辖区内排名第三位;较所属高院指数值0.49低0.17,在所属高院辖区同级法院中排名第26位。
十四、法院干警廉洁风险指数方面
2022年上半年,浉河法院干警廉洁风险指数为0(每万名法院干警中涉贪污受贿罪和渎职罪的发案量),较去年同期相等,较所属中院指数值0相等,在所属中院辖区内排名第一位;较所属高院指数值0相等,在所属高院辖区同级法院中排名第一位。
十五、月度结案均衡情况方面
2022年上半年,浉河法院月度结案均衡指数为59.92,较去年同期增加4.26,较所属中院指数值61.27低1.35,在所属中院辖区内排名第五位;较所属高院指数值68.45低8.53,在所属高院辖区同级法院中排名第105位。
十六、工作日结案均衡情况方面
2022年上半年,浉河法院工作日结案均衡指数为25.96,较去年同期减少9.77,较所属中院指数值42.59低16.63,在所属中院辖区内排名第八位;较所属高院指数值36.87低10.91,在所属高院辖区同级法院中排名第87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