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的意见 》相关规定,现公布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2022年审判执行情况评估报告。本报告按照“人民法院审判执行运行司法指数”框架和指标,包括了审判效率、执行效率、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法定审限内结案、案件长期未结、改判发回重审、一审案件服判息诉、执行效果、调解结案、人民陪审员陪审、审判人员工作量变化、执行人员工作量变化、分案失衡、法院干警廉洁风险、月度结案均衡情况和工作日结案工作情况等十六个方面。
一、审判效率指数方面
2022年,浉河法院审判效率指数为194.43,较去年同期减少1.69,较所属中院指数值176.72高17.71,在所属中院辖区内排名第四位;较所属高院指数值176.59高17.84,在所属高院辖区同级法院中排名第58位。
二、执行效率指数方面
2022年,浉河法院执行效率指数为139.7,较去年同期增加35.29,较所属中院指数值145.36低5.66,在所属中院辖区内排名第六位;较所属高院指数值159.99低20.29,在所属高院辖区同级法院中排名第91位。
三、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指数方面
2022年,浉河法院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指数为86.37,较去年同期增加0.08,较所属中院指数值85.03高1.34,在所属中院辖区内排名第五位;较所属高院指数值84.49高1.88,在所属高院辖区同级法院中排名第69位。
四、法定审限内结案指数方面
截至2022年,浉河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指数为99.99,较去年同期增加0.1,较所属中院指数值99.99相等,在所属中院辖区内排名第五位;较所属高院指数值99.96高0.03,在所属高院辖区同级法院中排名第86位。
五、案件长期未结指数方面
截至2022年,浉河法院案件长期未结指数为2.38,较去年同期减少12.55,较所属中院指数值5.07低2.69,在所属中院辖区内排名第五位;较所属高院指数值11.85低9.47,在所属高院辖区同级法院中排名第36位。
六、改判发回重审指数方面
2022年,浉河法院改判发回重审指数为2.68,较去年同期减少0.03,较所属中院指数值2.16高0.52,在所属中院辖区内排名第九位;较所属高院指数值1.62高1.06,在所属高院辖区同级法院中排名第144位。
七、一审案件服判息诉指数方面
2022年,浉河法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指数为90.94,较去年同期增加1.78,较所属中院指数值90.98低0.04,在所属中院辖区内排名第八位;较所属高院指数值91.63低0.69,在所属高院辖区同级法院中排名第125位。
八、执行效果指数方面
2022年,浉河法院执行效果指数为92.64,较去年同期增加0.44,较所属中院指数值92.42高0.22,在所属中院辖区内排名第六位;较所属高院指数值93.58低0.94,在所属高院辖区同级法院中排名第124位。
九、调解结案指数方面
2022年,浉河法院调解结案指数为24.98,较去年同期增加0.75,较所属中院指数值20.16高4.82,在所属中院辖区内排名第五位;较所属高院指数值22.13高2.85,在所属高院辖区同级法院中排名第80位。
十、人民陪审员陪审指数方面
2022年,浉河法院人民陪审员陪审指数为68.67,较去年同期增加15.79,较所属中院指数值45.4高23.27,在所属中院辖区内排名第三位;较所属高院指数值46.82高21.85,在所属高院辖区同级法院中排名第53位。
十一、审判人员工作量变化指数方面
2022年,浉河法院审判人员工作量变化指数为3.73,较去年同期减少13.26,较所属中院指数值3.41高0.32,在所属中院辖区内排名第四位;较所属高院指数值4.98低1.25,在所属高院辖区同级法院中排名第43位。
十二、执行人员工作量变化指数方面
2022年,浉河法院执行人员工作量变化指数为26.85,较去年同期增加15.8,较所属中院指数值10.61高16.24,在所属中院辖区内排名第八位;较所属高院指数值15.97高10.88,在所属高院辖区同级法院中排名第99位。
十三、分案失衡指数方面
2022年,浉河法院分案失衡指数为0.38,较去年同期减少0.04,较所属中院指数值0.47低0.09,在所属中院辖区内排名第二位;较所属高院指数值0.52低0.14,在所属高院辖区同级法院中排名第23位。
十四、法院干警廉洁风险指数方面
2022年,浉河法院干警廉洁风险指数为0(每万名法院干警中涉贪污受贿罪和渎职罪的发案量),较去年同期相等,较所属中院指数值0相等,在所属中院辖区内排名第一位;较所属高院指数值0相等,在所属高院辖区同级法院中排名第一位。
十五、月度结案均衡情况方面
2022年,浉河法院月度结案均衡指数为69.8,较去年同期增加13.01,较所属中院指数值71.68低1.88,在所属中院辖区内排名第五位;较所属高院指数值75.7低5.9,在所属高院辖区同级法院中排名第72位。
十六、工作日结案均衡情况方面
2022年,浉河法院工作日结案均衡指数为28.22,较去年同期增加2.04,较所属中院指数值43.26低15.04,在所属中院辖区内排名第八位;较所属高院指数值38.3低10.08,在所属高院辖区同级法院中排名第79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