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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微信建群高效调解 妥善处理涉企纠纷

发布时间:2023-06-29 08:04:53


近日,浉河区法院通过添加微信建立调解群,成功调解了一起改善营商环境、为群众办实事的合作经营合同纠纷案。远在深圳的当事人马某、李某夫妻由衷地感叹道:“没想到浉河区法院办事如此高效,我们夫妻远在深圳,足不出户,不出分文,困扰心里的烦心事就得到了解决。感谢浉河区法院,感谢浉河区人民调解中心驻院调解员潘煜。” 

 

案情回顾

现已定居深圳的信阳籍马某、李某夫妻,早在十几年前将自己积攒半辈子的积蓄在信阳某广场购买了商铺并与信阳某有限公司合作经营作为出资股本、信阳某公司以经营及管理技术作为出资股本,负责房源招生及培育市场双方合作经营共计十年,即自2014年5月1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其中前三年为了房源招商及培育市场,夫妻二人不参与经营收益分配;后七年收取固定经营收益,夫妻二人之前的经营收益款均已得到,由于疫情原因,企业经营亏损导致信阳某公司应付2023年经营收益款69374元至今没有给付,夫妻二人远在他乡实属无奈,只有通过网上起诉至浉河区法院。

按程序立案庭将该案分配到了区人民调解中心驻院调解员手中。拿到案件后,调解员第一时间与双方进行了电话沟通,由于网上立案,原告夫妻没有提供纸质材料,调解员本着减轻当事人诉累,缩减纠纷化解时间,为群众办实事的原则,一边通知让远在深圳的原告夫妻将纸质材料邮寄到浉河区法院,一边与信阳某公司进行了面对面调解,查明了案件的事实真相。

考虑到该案涉及到营商环境,类似马某、李某夫妻这种情况近百户,既要维护商户的利益,又要保证信阳某公司开设的超市正常运营,经多次沟通,信阳某公司承诺于2023年9月20日之前给付30000元收益款、12月31日前将剩余收益款39374元给付清。

调解员将这一调解意见通过建立的调解群发送给了远在深圳的马某、李某夫妻,经双方在微信群确认同意后,将达成的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法院不收分文,第一时间将裁定书通过短信推送到马某、李某夫妻手中,一桩困扰马某、李某夫妻心头的烦心事终于得到了解决。 

 

典型意义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既维护了商户的权益,又保证了信阳某公司开设的超市正常运营,实现了双赢,使后来的商户纷纷效仿,采用同样的调解办法化解了我市信阳某公司与众多商户之间合作经营收益款未给付之间的合同纠纷,谱写了一篇浉河区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助推企业发展,为群众办实事”的篇章。

责任编辑:zm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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