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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十年前几十万的揪心事 诉前调解成功给付案结事了

发布时间:2023-07-13 08:28:44


2023年7月10日一大早,家住信阳市东方红大道的梅女士将一面写着“调解精湛,服务一流”两行烫金大字的锦旗送到了浉河区法院诉调中心,锦旗上的8个字包含着梅女士的心声与谢意! 

案情回顾

梅女士与丁先生是多年的邻居,2013年由于丁先生想投资一项目,尚缺启动资金200000元,因丁先生与梅女士弟弟又是好朋友,于是找到了梅女士说明想从她这儿借200000元用于生意周转下,愿意按月息2分支付利息并且由梅女士弟弟做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梅女士听丁先生说明情况后考虑到谁都有为难的时候,人与人之间应互帮互助,当即同意借给丁先生200000元,起初丁先生还能按时结算利息,后来生意出现下滑,导致利息一直没有结算支付,又赶上梅女士急需用钱,多次找到丁先生索要本金一直未果,无奈只有起诉至浉河区法院。

调解过程

该起案件由立案庭受理后先行流转到诉前调解团队,分至调解员潘煜手中。因该案时间跨度长、利息多,涉案金额大。经核算,截止起诉之日连本带息高达572400元,调解员在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向当事人询问了案件事实,并向丁先生明法析理,指明其在这起案件中应承担的责任和要付的法律效果,丁先生对案件事实表示无异议,并愿意偿还这笔借款,声明与担保人无关。

通过调解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从中说解,在查明案件真相后,调解员本着“案结事了人和”的原则,将三方原告、被告、担保人约至法院进行了多次诉前调解,经过调解员充分说理、耐心疏导,原被告方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调解结果

丁某与梅某经核算,截止起诉之日起丁某欠梅某本息572400元,梅某同意丁某于2023年5月1日前偿还500000元了结此案,若逾期丁某仍要偿还572400元,还应承担以实际欠款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解中心公布的贷款同期一年期市场贷款报价利率4倍计算利息,并且梅某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然而时间到了2023年5月1日,丁先生先后仅向梅女士偿还了260000元,双方又找到了法院诉前调解团队的调解员,丁先生说希望梅女士再宽限他一个月左右,剩余欠款240000元保证在2023年6月30日前全部偿还清,经调解员征得梅女士同意后,梅女士同意了丁先生的再次请求,到了6月30日调解员又拨通了丁先生的电话提醒向梅女士约定的还款时间已到,希望丁先生不要再次失信违约,否则梅女士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丁先生收到调解员的电话后及时将剩余欠款240000元还给了梅女士,当梅女士收到最后的剩余欠款时,激动地连说:“没想到浉河区法院办事如此高效,调解员热情服务、尽职尽责。让我用亲身经历感受到该院诉前调解团队是一支为民办实事的团队,将困扰我十几年的烦心事得到了解决。” 

浉河区法院诉前调解团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原则,坚持发扬“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采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纠纷,解决了一起又一起群众急难愁盼的难题,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伸张了正义,让人民群众在调解过程中充分感到公平正义,感受到浉河区法院的温度。

责任编辑:zm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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