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反规避执行活动开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浉河区法院采取多项措施,集中清理涉及反规避执行积案,严查老赖。
第一,严格结案标准。报结案件要符合“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群众满意”的结案标准。严格结案程序,报结案件要有当事人出具的结案证明,财务纠纷要有当事人出具的收条,及诉讼费收据。
第二,坚持“两查一访”工作机制。根据工作任务情况,适时组织对案件多、任务重、工作进展缓慢的部门进行重点督查;同时,对报结的案件逐案进行回访。
第三,严格责任查究。对推诿扯皮、久拖不办造成上访的、经评查有问题的案件,依照有关法律政策,追究责任领导、包案领导和办案人员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加强协作配合。对于案情复杂的一些案件,要主动和公安,银行等部门协调配合,争取在案件排查统计、化解处理、责任查究等方面的支持,确保积案化解和案件评查的顺利进行。
第五,对于一些多次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多方位多手段执行的方法,一方面通过联系其家人、同事及领导等对其进行说服教育,另一方面联系公安部门,必要时对其进行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