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
“这下我们终于可以安心了”
“以前觉得法院就是开庭判案,现在真的不一样了,真正是走到群众中给大家解决难题了。”
……
数名群众代表及村干部在纠纷顺利解决后对法官表达着感激之情。
据了解,因董家河镇某河道治理项目建设需要,政府有偿征收河道周边土地,涉及到某村民组的土地数十亩,其中有十余亩的土地在登记测量时登记在了同组村民周某名下,后村民小组众多成员提出异议,认为该地块应属村民组集体所有,双方发生争议,本该和睦相处的一个村民组村民也因此闹得不可开交,导致征地补偿款一直无法发放,一直存放在镇财政账户中。在村委会的多次调解和派出所及镇信访办分别介入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也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相持一年多,纠纷一直未能得到妥善解决,村民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紧张。
2023年4月底,村民小组代表来到董家河法庭要求对其征收补偿款归属提起诉讼。董家河法庭承办法官万欣经仔细研判案情后,认为双方积怨已久,如果直接立案开庭审理,很难化解心结,甚至可能激化矛盾,且该纠纷发生于同村民小组村民之间,存在调解空间,于是将案件转入诉前调解程序并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刚开始时,双方情绪激动,互不相让,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涉案人数较多,且当事人一方年纪较大身体也不太好。为方便群众调解,从根源解决矛盾,万欣法官主动与董家河镇党委政府及所在村委会进行沟通对接,了解具体情况,并联合镇平安办、派出所、司法所工作人员及调解员共同到村与村干部、涉纠纷群众代表面对面调解,从促进邻里和谐的角度出发,分别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分析利弊,积极化解纠纷。
最终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排除争议,达成了和解,同意按照协商比例分配该笔征地补偿款,至此,长达一年多的纠纷终于得到化解,征地补偿款也已经发放到群众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