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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按摩后骨折谁担责?顾客、店家各执一词

发布时间:2023-09-28 09:12:55



随着生活节奏的日益加快,推拿按摩越来越成为人们放松身心的新选择,如果在按摩过程中发生意外损伤事故,该如何解决呢?近日,浉河区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按摩导致肋骨骨折的健康权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原告程某在网上团购了信阳市浉河区某养生保健馆的全身按摩服务,并于当日进店让技师李某进行按摩。程某在按摩过程感到背部疼痛,与李某沟通后暂停了服务,程某回家休养几天后疼痛并无缓解,遂至医院检查,检查结果为右侧第3肋骨骨折。回想这几天的经历,程某怀疑自己肋骨骨折就是因按摩馆技师的不当操作造成的,与店家多次沟通协商无果后,程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店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补助等费用。

案件承办法官陈金榜在受理此案后,第一时间安排庭审,仔细查阅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听取双方的控辩意见后,总结归纳了案件焦点。

1、程某的肋骨骨折与保健馆按摩师的按摩行为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根据程某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可以证实,程某在按摩过程中即感到身体疼痛等不适症状,在随后的几天内,被告配合程某进行药物治疗,且持续至程某住院检查治疗,住院诊断的“肋骨骨折”符合外力按压所致,被告亦未能举证证实原告在推拿按摩前或按摩后存在肋骨骨折受伤的情况,故本院能够确定程某的肋骨骨折系按摩行为所致。

2、技师李某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技师李某是在执行按摩店安排的工作任务中致程某受伤,系职务行为侵权,应由按摩店负责赔偿。职务行为侵权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利用不合理的风险嫁接手段,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用人单位正常经营管理,引导劳动者保持积极、勤勉的工作态度。

承办法官在向原、被双方充分释法明理后,积极促进双方和解,最终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意见,做到了案结事了。 

法官提示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前,自身应尽到审慎、注意义务,根据自己身体的客观情况,选择相对应的服务,确保人身安全。

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服务时,应尽到必要的提示、监管义务,服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服务规范和服务流程,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健康权。

责任编辑:zm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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