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上午,浉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利用集中执行活动的契机,顺利执结一起返还原物(房屋)纠纷案件。为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与获得感,浉河区法院主动接受监督,邀请市政协委员陈帅先、区政协委员吕国庆、凌红光、浉河区检察院干警一同参与见证,全程参与并监督执行。
案件涉及房屋强制腾退,在案件的执行过程中,承办人刘波多次向被执行人高某某、张某某释法明理,要求其主动履行,但二被执行人经多次传唤拒不配合房屋交接程序,承办人作出强制腾退、搬迁的决定并依法通知被执行人。为保障执行工作在“阳光”下进行,有效提升公信力和透明度,浉河法院提前安排、周密部署,邀请市政协委员陈帅先、区政协委员吕国庆、凌红光、浉河区检察院干警共同见证本次执行活动,参与室内物品清点、登记造册等腾退、搬迁全过程。
现场由浉河区申城公证处工作人员协助清点搬迁物品,办理物品清点证据(同步录音录像)公证,因该房屋内杂物较多,其中包含各类花木、少量家具等,在历经二个多小时的清点、造册后,将所有物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张贴封条,在申请人刘某及执行承办人刘波的共同签字确认下,房屋交付完毕。申请人刘某对于法院的执行力度和速度给与了高度的赞扬,也对到场的区、市政协委员、区检察院干警等工作人员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