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浉河区人民法院东双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企合同纠纷,有效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为推动当地经济发展及助力企业成长,原告某村村委会与被告信阳某公司及当地乡政府签订了《协议书》,村委会将村集体扶持资金50万投入到被告公司。协议期满后,被告公司未按期归还投入资金,原告遂诉至本院。
在受理案件后,考虑到案涉一方当事人为村委会,另一方当事人为中小企业,承办法官黄志欣从有利于企业经营和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角度出发,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调解过程中,被告公司表示未按期偿还本金并非出自本意,而是当时疫情之下企业面临成本增加、经营困难等现实问题,无力偿还借款。承办法官黄志欣在了解双方当事人及案件的基本情况后,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村委会也明确表明愿意给被告公司一定的还款期限,以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公司承诺将按调解协议分期支付相关款项。
浉河区人民法院始终立足司法职能,把涉企案件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试金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和企业特点,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推进优质法治营商环境中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