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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榜样】“调解之星”陈亚嫚——不忘初心勇担当 牢记使命善作为

发布时间:2023-12-04 08:24:46



陈亚嫚,女,1987年5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14年进入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工作,现任浉河区人民法院游河法庭一级法官。因工作业绩突出,陈亚嫚多次荣获“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办案标兵”等称号,2022年荣获个人三等功,今年来她调解民事案件149件,通过调解让当事人撤诉案件64件,民事案件调撤率达到74.61%,被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第三季度“调解之星”。

自进入法院系统以来,从书记员到法官助理,从审判员到员额法官,从行政综合审判庭到游河法庭,无论角色如何变换,她始终坚持“以司法公正为原则,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的工作原则,全心全意为当事人定纷止争,她每年结案300余起,无一缠访、闹访、越级访案件发生,为增强辖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奉献自己的汗水和青春。

一、坚守初心,她是诉讼纠纷中刚正不阿的“包青天” 

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扎根基层,不忘初心。她精湛的业务技能、赤诚的爱民之心、担当的党员本色,始终践行着“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工作情怀,十年司法审判工作,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让她多次成为浉河法院办案标兵。2018年成为员额法官以后,陈亚嫚分到行政综合审判庭,在行政审判庭工作期间,认真钻研行政审判业务,在处理每一起案件中推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2021年12月,陈亚嫚在处理两起原告起诉被告某某单位行政征收纠纷案件中,两案原告为达到对涉案拆迁房屋享有合法权益的证明目的,提交一份1991年的《分家协议》,在庭审过程,陈亚嫚审核证据时仔细辨认,经法庭多次询问《分家协议》是否为原件,是否形成于1991年,两案原告一直坚称系1991年签署。庭审结束后,陈亚嫚再次向两案原告释明提供虚假证据的法律后果,两案原告才向法庭提交一份情况说明,说明分家协议是2019年书写,把时间提前到1991年,提交给法庭的是复印件。两案原告伪造证据的行为严重妨碍了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陈亚嫚法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开出当年首份司法惩戒决定书,决定对两案原告各予以1万元的罚款处罚,限两案原告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七日内交纳。作出处罚决定后,两案原告均提出复议,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两案原告的复议申请。通过该案也有效打击了伪造证据虚假诉讼的行为,让不诚信付出法律代价,维护了法律权威。

二、将心比心,她是调解工作中善解人意的“暖心人”

今年7月份,陈亚嫚服从组织安排从行政综合审判庭调入游河法庭主持工作,法庭审理的民商事案件中要彻底化解纠纷,不留隐患,实现“案结事了”的目标,依法开展调解工作无疑是最有效的手段。同时,依法调解也是节约司法资源、降低案件被改判和发回重审的一项重要措施。她严格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要求,根据不同的案件采取“面对面”或者“背靠背”、“上门调解”等调解方式,用巧妙恰当的语言在当事人中间进行调和,减少甚至消除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缩短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取得双方当事人对法官的信任,从而达到调解成功的目的。她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变压力为动力,积极促成调解,彻底化解矛盾,实现社会和谐。 

2023年8月,陈亚嫚处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发回重审民事案件。2022年9月12日中午,死者强某某饮酒后到某批发市场分别为被告汪某某、被告程某某经营的店铺使用叉车卸水果,卸货不久强某某因身体不适在旁休息后陷入昏迷,经抢救无效死亡,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强某某死亡原因为猝死。后死者强某某的儿子与父亲作为原告诉至我院,请求雇主程某某、汪某某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十余万元。因双方对强某某死亡原因存在较大分歧,此案经过一审、二审后被发回重审,陈亚嫚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多次与被告进行沟通,虽然两被告对强某某的死亡不存在直接过错,但希望被告能考虑到死者强某某父亲系退役军人且已达九十岁高龄的客观事实,基于公平原则对原告进行适当的补偿,最终在陈亚嫚法官的耐心调解和释法析理下,被告程某某、汪某某愿意出于人道主义关怀各自补偿6000元,原告亦表示理解并接受,该案补偿款当场支付完毕。

三、不忘使命,她是司法公正中善于作为的“调解星”

法庭的民事案件有很多是婚姻家庭案件、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类等案件,这类型的案件有很多案件的被告通常都联系不上,碰到这样的案件她会先联系双方当事人,遇到对方不接电话的,就以其电话号码作为微信号试着申请添加,很大一部分当事人会通过。联系上当事人后,如果双方都有调解意愿,她会立即在微信群里或者线上进行调解,调解成功后当场制作调解笔录和协议让双方当事人在线上签字确认,既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与精力,又缩短了案件审限。

她始终牢记实实在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信念,以“耐心、热心、细心和责任心”为基础,搭建起与当事人沟通的心灵桥梁。通过热心接待、倾听诉求、真心沟通、细心观察、耐心劝解、纾解情绪、不偏不倚,赢得当事人的尊重和信任。通过换位思考,揣摩当事人心理,有的放失,谋取双方都满意的调解结果。

 “守初心,勇担当;善作为,守底线”是她遵守的执业信念,她坚信只要追随光,守护光,成为光,坚守初心不忘使命,就能实现让每一个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z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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