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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浉河区法院诉源治理新模式:“一庭三所+”多元解纷机制

发布时间:2024-02-01 16:14:30


木之长者固其本,流之远者浚其源,洞察本质需要追寻源头、把握事物发展规律。近年来,浉河区人民法院结合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要求,积极践行融合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和“马锡五审判方式”,紧盯矛盾纠纷“源头”,靶向攻坚,以根治为目标,推动构建多元解决纠纷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诉源治理是党委政府领导下的社会治理机制,司法工作向纠纷源头防控延伸,人民法院发挥着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的重要作用。近年来,我院先后创立了“草木间人民调解室”“三三制”调解模式等,有效将矛盾化解在前端。 

近年来,我院法庭结合自身的定位及工作性质,积极探索创新,针对土地、侵权类纠纷多发的现状,按照矛盾纠纷“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思路,创建“一庭三所+”解纷机制化解矛盾纠纷,在基层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参与的基础上,引入矛盾纠纷相关联的村委会、基层职能站所、行政职能机构联合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的完善升级,拓展了解纷途径,单一的法庭兜底调解转化为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人民调解于一体的多元调解,并扩大了纠纷化解范围,由以往诉讼纠纷调解转化为涵盖诉前、诉讼及执行的全流程纠纷化解。同时,丰富了纠纷化解方式,坚持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为主的就地调解和信息技术支撑线上调解相结合,进一步降低了群众解纷成本,形成衔接顺畅、协调有序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打造了“源头预防、非诉挺前、裁判终局”社会治理品牌。

“一庭三所+”多元解纷机制紧紧依靠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通过一元思维向多元思维转变、单兵作战向多方合力转变、被动受理向主动防范转变,凝聚起多元解纷各方合力。从突出排查预测、突出研判预警、突出源头预防方面,及早掌握矛盾信息、从严管控风险隐患、切实减少纠纷成讼,切实营造了多元解纷的浓厚氛围。有效整合了基层综治力量,使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不仅让当事人享受到了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也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2023年以来,通过该机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00余起,涉及农户2000余户。

责任编辑:z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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