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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绘就“诉源治理”好“枫”景

发布时间:2024-02-28 08:32:21


 近年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抓前端,治未病”的重要指示精神,浉河区人民法院立足新时代人民法庭“三个服务”工作原则,结合地区实际,自觉将司法职能融入到乡村振兴与基层社会治理当中,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取得实效。

01

推行“诉讼案件减量工程”

一是在法庭成立“党建+诉源治理”工作站,每名党员法官联系一个乡镇,并与辖区村支部结对共建,建立常态化信息交流、情况反馈机制,确保矛盾纠纷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

二是法庭将诉讼服务站设立在乡镇一站式矛盾调处中心,通过诉讼服务站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02

依法实质性化解纠纷

发挥法院在诉源治理的主推作用,依托智慧法院成果,深化“互联网+枫桥经验”实践,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通过邀请人员、组织、单位入驻等方式,实现解纷力量线上全覆盖。2023年我院诉前调解率、诉前调解成功率始终位居全省前列。

03

结合地域特色打造品牌法庭

结合人民法庭辖区特点和地域文化,深入开展“一庭一品牌”建设,各法庭针对自身特色找准自身定位,分别聚焦茶农茶企、绿色农业、生态农业、劳动争议、法治护淮、环境资源、红色司法,努力打造人民法庭特色品牌,做好法治环境和司法为民环境服务工作。


董家河人民法庭

董家河人民法庭认真贯彻落实能动司法理念,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创新推行“一庭两站”、“庭所共建”工作机制及“135”办案模式,将枫桥工作方法贯穿到基层社会治理的大格局,致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及新期待。

东双河人民法庭

东双河人民法庭始终对准基层,落实诉源治理,创新“三三制”调解机制、与辖区司法所共同成立“老支书人民调解工作室”,并利用“网格化治理”,结合自身开发的“和谐浉河”小程序,加强人民法庭与乡镇综治中心、司法所、村社区等矛盾调处主体信息共享,构建起以人民法庭为支点,精准对接乡村基层力量,交融互动、分层递进的纠纷智慧化解决机制,自觉将司法职能融入到乡村振兴与基层社会治理当中,以更高效的司法举措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五星人民法庭

五星人民法庭负责浉河区所有的劳动争议案件及五星法庭辖区案件,2023年五星人民法庭全年合计收案数1049件,全年审结案件数1039件,案件调解率达40.74%;面对案件大幅上升、案多人少的矛盾,五星法庭设立专业化审判团队,坚持调解为主,提高案件审判质效、提高案件调解率,达到“调解一件、化解一片”的效果。

游河人民法庭

浉河区人民法院游河人民法庭将诉源治理与立案、送达、调解、审判等重点工作一体谋划,整体推进,创新“四化四快”工作机制,以要素标准化实现案件“快立”、以操作便捷化实现案件“快送”、以全程多元化实现案件“快调”、以裁判立体化实现案件“快审” 。积极打造“解忧”多元解纷品牌,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建设专职调解员队伍,组成专门调解机构,形成一套纠纷快速调解机制,实现纠纷就地化解,案件应调尽调,以调解案件办理推动乡村治理。系统深入整体推进,诉源治理“更入佳境”。汇聚多方调解合力,培塑游河新“枫”。

李家寨人民法庭

    李家寨人民法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联动当地党委政府、司法所,以灵动的调解思维和接地气的调解手段,促进辖区民商事案件的处理,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法庭依托鸡公山风景区,打造旅游法庭品牌;开展巡回审判,向辖区百姓普法宣传,促进当地移风易俗。为辖区群众生活,排忧解难,为当地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z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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