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浉河区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收到了来自郑州轨道工程职业学院学生马某打来的电话,因浉河区法院诉调中心帮其追回欠款,对该中心工作人员主动作为、积极工作、热心为民的服务态度表示衷心的感谢!
案件来源
家住信阳市浉河区的马某(未成年人)在郑州轨道工程职业学院上学,同班级家住驻马店驿城区同学冯某于2023年上半年向其借款800元,当时说好用一个月立即偿还,结果冯某仅偿还了50元,剩余借款750元经马某多次讨要均未果。据马某称,冯某仗着自己比马某力气大,对方奈何不了他,拒绝偿还,马某为此耿耿于怀,甚至曾有过报复冯某的想法,但思虑再三后决定先向法院起诉。
调解过程
浉河区法院受理该案后,按程序将该案移送至该院诉调中心先行调解,调解员潘煜在查明案件事实后,得知双方均系在校学生且均未成年,本着既要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又要防止马某走极端进行报复的原则,为避免事态扩大,调解员第一时间与被告冯某联系,但经过多次联系,对方均不接电话,后通过多种渠道才与被告冯某的父亲联系上,将这一情况向其说明,起初其父亲慌称打错了电话,自己不姓冯,也不认识冯某,但调解员仍不放弃,列举了法院审理过的此类案例,向他说明了其中的利害关系以及对冯某的不利影响,通过一翻释法析理,最终冯某的父亲劝说在校的儿子,让其找到原告马某并主动将剩余借款750元偿还给他。这起困扰马某心中的疙瘩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终于得到了化解。
典型意义
浉河区法院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一心为民办实事”的原则,以能动司法为办案理念,坚持发展新时期“枫桥经验”,加大诉源治理力度,通过诉前调解将这起涉及未成年人的纠纷解决在庭前,对不断提升浉河区法院群众司法满意度和司法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