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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法庭创建】浉河区法院董家河法庭发出全市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发布时间:2024-04-23 08:34:34


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人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到,在涉及未成年人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4月17日,浉河区法院董家河法庭在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向双方当事人发出了全市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原、被告于2002年3月经人介绍相识,并于当年7月登记结婚婚后两人共同生育三个子女。由于婚前相处了解较少,双方婚后因家庭矛盾争吵不断,婚姻关系趋于紧张。2023年两人曾因离婚事宜起诉至法庭,考虑到双方应当具有一定的感情基础,且双方孩子需要父母共同呵护,判决不准二人离婚。2024年初原告再次就离婚事宜起诉至法庭,案件审理中,原、被告均同意离婚,但就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问题争执不下,承办法官万欣遵循最高法《意见》,向双方告知并送达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提醒父母要关注子女的心理健康、情感需求,妥善处理抚养、探视等相关事宜,同时承办法官与两名未成年子女进行单独谈心谈话,在充分听取孩子意见的基础上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 

董家河法庭坚持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领域持续深耕,同时认真落实“法治副校长”工作安排,多次前往绿之风李芳希望小学、楼畈联合中心小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并组织未成年人参加法庭开放日,对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进行早期预防,将防治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关口前移,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今后,董家河法庭将继续在离婚纠纷、抚养纠纷、监护权纠纷等涉及未成年子女的案件中,随案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做深做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z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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