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就1080元没还!你们真上家里执行我啊?”在六楼阁楼里躲避执行的杨某某惊叹道。
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杨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告杨某某拖欠张某某砂石款4080元未付,在法院组织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但调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杨某某仍有1080元未履行。张某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杨某某始终声称没钱也拒绝到法院配合工作,期间蔡法官也多次前往杨某某家中但均未找到杨某某本人。
4月24日一早,执行干警将藏在六楼阁楼里躲避执行的杨某某拘传回法院,经过耐心释法说理、说服教育,杨某某态度有所松动。
“法官,你说的道理我都懂,之前我也是赌气才一直没把钱还给张某某,而且我也没想到你们这么负责,竟然真的上我家里执行我了!”杨某某自知理亏,向法官承认错误并履行完毕还款义务。
“标的无大小,小案也是案。只要涉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再小的案件我们也要认真承办执行到底!”蔡鹏法官说到,“对于恶意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我们要充分运用强制措施进行严厉打击!拘传被执行人有时候也并不顺利,下面这个案件我们执行干警蹲守两个多小时才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最终实现案结事了。”
申请人王某与被执行人余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余某某一直未履行我院生效判决,王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蔡鹏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启动网络查控调查核实余某某名下财产情况,但并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余某某也始终拒不配合执行工作。
4月24日清晨,申请人王某与承办法官联系称发现了余某某的行踪,承办法官立即驱车前往余某某家中对其进行传唤,但敲门许久均未有人回应,申请人坚称被执行人昨晚到家至今一直没有外出,执行干警遂在余某某房屋附近蹲守两个小时有余,最终将藏在家中的余某某拘传至法院。
余某某见再无法抵赖,电话联系了亲朋好友,当场凑齐了23227元,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标的无大小,民生无小事。浉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继续秉持小案不小办的执行理念,认真对待每一件执行案件,加大对拒执案件的执行力度,切实提高法院执行威慑力,维护司法权威,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