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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浉河区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六次集体(扩大)学习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4-07-04 10:46:59



6月28日,浉河区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六次集体(扩大)学习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研讨会,党组书记、院长陈刚主持会议并讲话,院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必须坚持人民至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关于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 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等内容。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永强和党组成员朱永武结合工作和生活实际,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为主题作交流发言,分享学习心得,其他院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提交书面研讨材料。 

会议强调:

一是要恪守工作纪律,依法依规履职用权。要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坚持公正用权、依法用权。要严格贯彻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做到有问必录、应报尽报。要强化责任意识,发扬斗争精神,面对疑难复杂问题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以钉钉子的钻劲和韧劲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要严守生活纪律,锤炼高尚道德品格。要加强家风家教建设,严管身边人、管好身边事,涵养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的良好家风。要主动净化朋友圈、社交圈、娱乐圈,自觉远离抵制“四风”,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在一点一滴、一言一行中加强品德修养,夯实廉洁自律的思想根基。

三是要坚持不懈学习,争做遵规守纪模范。要准确理解、全面把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进一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要把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一门常修课,常学常新、悟深悟透,真正把学纪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

责任编辑:z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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