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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制“涤除登记”化解法人卸任难题

发布时间:2024-10-18 10:15:06


“陈法官,谢谢你帮我解决了困扰我多年的难题。”10月17日,申请人阚某来到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向承办法官送上锦旗表达感谢。 

近日,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积极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成功执行涤除阚某作为信阳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经营主体登记事项,让“执行难”变得“不再难”。

2022年10月,原告阚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撤销被告工商登记机关做出的变更其为公司负责人的登记行为。原来,阚某曾担任信阳某公司负责人,2016年7月,该公司做出《任职任免书》将负责人由阚某变更为袁某。后袁某离职,但公司一直未办理工商登记手续,袁某将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案件胜诉进入执行阶段后,我院向工商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将袁某负责人的工商登记予以撤销,工商登记机关不但撤销了袁某的负责人登记,同时将阚某变更为负责人。阚某认为,工商登记机关在没有征得自己同意也没收到公司出具相关变更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其登记为公司负责人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求撤销。经法院审理认定,工商登记机关的行为超越了协助执行的范围,支持了阚某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因该公司一直未选出新的法定代表人,因此,阚某的法定代表人身份一直未能解除。

 2024年7月,阚某向浉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生效判决。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陈建勇依法向工商登记机关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请其协助涤除申请执行人阚某在信阳某公司登记为负责人的事项,但在实际操作中却遇到了新的问题。

原来,法定代表人为公司登记的必备事项,公司未选举出新的法定代表人的情况下,若将原来的法定代表人涤除,将会造成法定代表人登记的空缺。本案信阳某公司在未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的情况下,无法办理更换法定代表人,案件执行到此一度陷入僵局。

“陈法官,我不是公司负责人,一旦公司陷入纠纷,我会被下发限制消费令,甚至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我这个事儿到底该怎么解决呢?”阚某多次找到执行法官询问案件进展。

为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陈法官深入研究了以往的司法裁判案例观点以及部分地区的工商登记机关的做法,并多次前往工商登记机关与其沟通解决办法。经过双方多次协商、查询案例、相关法律依据,最终研究出了涤除法人代表登记的可行性。成功与工商登记机关敲定了解决方案,由相关部门依法在法定代表人一栏中备注“依据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豫1502执2053-1号涤除”,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社会公示。该案最终得以顺利执行,困扰阚某多年的难题终于得以解决。 

本次成功执行涤除阚某法定代表人登记事项,是浉河区人民法院首例成功通过司法程序涤除法定代表人登记事项案例,本案的成功执行,也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益经验。通过让涤除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纠纷具有可诉性和可执行性,打破了法定代表人“上任容易卸任难”的困境。

今后,浉河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以司法力量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浉河区经济的健康发展、营商环境的改善提升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z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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