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浉河区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三次集中学习(扩大)会

发布时间:2024-03-29 17:28:03


3月29日,浉河区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三次集中学习(扩大)会。党组书记、院长陈刚主持会议并讲话,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主持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并发表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章)《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第一章)等内容。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永强、党组成员朱永武、党组成员、副院长刘玉虎结合自身工作,就如何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研讨发言,其他参会同志提交了书面研讨材料。

会议强调:

一是要认真学习《条例》,做好深学细悟。要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交流研讨、专题党课等形式,深刻领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主旨要义,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真正把《条例》的规定要求刻印在心、外化于行。

二是紧密联系工作,履职担当尽责。要坚持《条例》学习和审判执行工作两手抓、两促进,切实把“六项纪律”贯彻落实到审执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让铁的纪律成为日常工作的自觉遵循。要把《条例》学习的落脚点落到干事创业上,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

三是要坚持正风肃纪,打造过硬队伍。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实抓细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通过阅核案件、谈心谈话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干警的思想动态,同时,强化对干警“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教育引导干警时刻坚守廉洁自律底线。



责任编辑:z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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