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胆小贼在行窃完后,丝毫不胆怯,非常淡定地手提赃物大摇大摆离开现场,被回家的被害人亲手抓获。近日,浉河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被告人金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家住平桥区的金某,将近40岁,但至今未婚,因为整天游手好闲,曾因盗窃被收监多次,但本性难改,释放后总是再犯。2011年3月3日,被告人金某因手头拮据,四处游荡,寻找作案目标。当来到信阳市民权路农机局家属院时,金某来到四楼被害人孙某家,先进行敲门试探家中是否有人,当发现没有人响应时,金某利用随身携带的锥子和撬杠将防盗门撬开。金某在被害人孙某家翻找有价值的东西,随后盗走戴尔笔记本电脑一台、TCL手机一部、MP4一部、三星白云边酒两瓶。可笑的是金某为惯犯,没有紧张感,竟然大摇大摆用被害人家里的包装袋包裹赃物离开案发现场。被害人孙某正好此时在回家的路上看到金某,发现金某手中的包装袋很熟悉,便和现场群众将金某拦下,随后报警扭送至公安机关。经鉴定,上述盗窃物品价值461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认为被告人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