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浉河法院立案庭到人民法庭督导检查立案工作

发布时间:2025-04-24 08:31:08


为落实3月19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条线工作推进会相关精神,督查通报立案工作律师座谈会中律师们提出的相关问题,近日,浉河法院立案庭庭长潘传琼及立案庭干警到辖区内各基层法庭就立案、“两状”(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应用、先行调解开展等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潘传琼对各基层法庭诉讼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纪律、着装方面表示肯定,针对各基层法庭“不立案”投诉较多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对当前形势下的立案及调解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

一是要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持续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先行调解”的最新工作要求,多形式开展先行调解工作。二是要全面贯彻落实好立案登记制,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工作要求,坚决防止有案不立、拖延立案等问题发生。三是要加强业务交流,促进立案工作规范化,要在立案登记、上诉移送、移送管辖等方面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立案庭沟通交流。

责任编辑:z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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