浉河区法院2024年审结行初案件及行政赔偿案件112件,结案率95.73%,调撤率66.96%,2025年第一季度审结行初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16件,结案率64%,调撤率68.75%,在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全市行政条线会上作先进典型发言,与兄弟法院交流经验。
近年来,浉河区法院行政庭深入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以“一把手”示范引领、多元解纷机制创新为抓手,推动行政审判工作提质增效,交出一份“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亮眼答卷。
一、以上率下,领导办案常态化
坚持“关键少数”带头办案制度,院长、分管领导充分发挥“头雁效应”,主动承办重大疑难、社会关注度高的行政案件。2024年,陈刚院长办理行政案件9件,参审2件;主管领导彭威承办案件38件,参审59件。院领导通过庭审示范、文书说理等方式,办理涉政府重点项目建设、民生保障等“硬骨头”案件,示范带动全庭干警攻坚克难,提升全庭法官办案能力。如三原告诉辖区某办事处强制拆除纠纷系列案,该系列案因老旧小区改造,办事处为小区居民集体利益将原告建设在安全通道上的自建房部分予以拆除,因原告的自建房产生有年代因素,为切实化解该类矛盾,承办法官多次组织调解,最终以原告撤诉的方式成功化解该系列案,有效避免衍生矛盾产生,为涉老旧小区改造纠纷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二、调撤并重,实质化解见真章
针对行政诉讼“程序周期长、矛盾易激化”的特点,创新“分层调解+府院联动”解纷模式,推动行政争议源头化解。一是诉前引导,安排行政庭人员和专门调解员通过固定平台以委派或联合调解方式组织调解,释法析理,促进行政争议诉前分流化解;二是诉中联动,对涉民生、群体性案件,平衡双方当事人利益共同点,搭建平等对话平台,联合行政机关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开展“圆桌调解”,院领导、合议庭共同参与最大力度化解行政纠纷;三是判后回访,对不能调解的案件,切实提高行政裁判文书的质量。裁判后跟进释法明理,建立败诉行政机关定期回访制度,督促义务履行。推动行政机关完善执法程序,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三、双效统一,审判质效双提升
建立“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常态化、制度化、成效化。一是高位推动一把手出庭应诉。2024年全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为100%(正职出庭8件)。常务副区长涂健歌、副区长杨春历、陈明辉等先后在行政争议案件中出庭应诉,既出庭又出声,体现了敢于直面矛盾和问题的责任担当,示范带动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有力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二是高效衔接复议诉讼。建立与行政复议机关“三同步”机制(同步收案通报、同步证据交换、同步协调化解),针对复议前置案件,引导当事人先行进入复议程序,并与复议机关高效对接,加重行政复议在实质性化解纠纷中的作用。
下一步,浉河区法院行政庭将继续深化“抓前端、治未病”理念,以“如我在诉”意识推动行政审判现代化,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更优质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