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9日,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十次集中学习(扩大)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工作、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在山西考察时的讲话等内容,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工作、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论述”开展专题研讨。党组书记、院长陈刚主持会议并讲话,三名同志围绕研讨主题进行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
一是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工作、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重要论述,立足职能定位,强化使命担当,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局,以高质量司法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是要坚持学用结合,推动成果转化。积极探索司法服务社会治理的新路径,用心用情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确保学习成果落地惠民。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努力把矛盾纠纷预防在前端、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三是要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治理能力。创新培训机制,鼓励干警深入基层一线,在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的最前沿增长才干、练就本领,全面提升履职能力,着力锻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专业化法院队伍。持续巩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