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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无知少年讲“义气” 寻衅滋事双双获刑

  发布时间:2011-08-11 16:29:03


    信阳市平桥区两未成年人吕某和吴某初中辍学后,一直没有就业。两人不学法、不懂法,为帮朋友出恶气而“两肋插刀”,致人轻伤。浉河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均判处两被告人吕某和吴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2010年11月17日晚,张某某因信阳市职业技术学院上学的玩伴王某与同学许某有矛盾,便纠集被告人吴某和习某到学校殴打许某。2010年11月18日上午,王某与许某的同学赵某遂以结交朋友邀请张某某到学校见面,张某某与吴某、习某认为其中有诈,当晚9时许,便纠集被告人吕某和武某某等人预谋后窜至信阳市职业技术学院,故意制造冲突,将数名学生引至该学院门口殴打,厮打中吕某持刀将学生黄某某刺伤,致黄某某轻伤。      

    2010年11月19日晚9时许,被告人吕某、吴某和习某、武某某预谋报复昨天参与冲突的学生,后持刀、棍窜至信阳市职业技术学院后门,随意判定路过学生胡某某参与昨日冲突,遂持刀、棍对其殴打,将其头、手等多部位打伤,致胡某某轻伤。案发后,经该院调解,民事部分已经赔偿。

    该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吕某、吴某随意殴打他人,致人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二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积极作用,不应区分主、从犯;二被告人犯罪时未成年,应当从轻处罚;二被告人系初犯,尚能认罪、悔罪,其亲属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zy812    

文章出处:浉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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