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8日,浉河区法院适用人民陪审团审理两起刑事案件,并全程通过网络直播。一起是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的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件,另一起是发生在亲属之间的故意伤害案件。两起案件怎么判?争议很大,社会关注也很大。
法院在定罪量刑时,要充分考虑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诸多因素,其中社会危害性的判断,人民群众有最大的发言权,人民陪审团成员都来自群众,是群众的代表,这方面的意见很重要。为此,该院从人民陪审团库中随机选出9名成员旁听庭审,并在庭审后当即召开座谈会,征询他们对案件处理的看法和意见,将此作为判案的重要参考。浉河区法院刑一庭庭长周恩源说,“我们适用人民陪审团审理案件,不仅是为了让法院的判决更好地实现法意民意互通,也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人民陪审团成员常某说,庭审网上直播、陪审团成员法庭听审,这样的阳光司法可以将案件的审理过程原原本本地展示给社会,便于社会对法院、法官的监督,有助于审判工作的改进,使案件的处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近年来,浉河区法院自觉强化接受监督意识,紧紧围绕群众对法院工作公开透明的需求,多次适用人民陪审团审理重大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积极践行阳光司法,进一步促进了公正廉洁司法,极大地提升了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和公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