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浉河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浉河区人民法院十二名同志获人大任命。
会上,浉河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刚宣读了提请任免的议案。
浉河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陶中华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新任命人员名单
沈 斌同志为浉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陈亚嫚同志为浉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程 艳同志为浉河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刘 洋同志为浉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卢 静同志为浉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曾 斌同志为浉河区人民法院五星人民法庭庭长;
黄志欣同志为浉河区人民法院东双河人民法庭庭长
顾 威同志为浉河区人民法院游河人民法庭庭长;
万 欣同志为浉河区人民法院董家河人民法庭庭长;
陈皖琰同志为浉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余 童同志为浉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王卫华同志为浉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