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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上党课】今日开栏啦!

发布时间:2026-07-29 08:17:24


编者按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法院人的政绩不在报表的方寸之间,而在人心的尺度之上;不在短期的进位之中,而在长久的公信之下。对法院人而言,定分止争、惩恶扬善、守护公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就是最大的政绩。

基于此,今日起,我院公众号正式推出“书记上党课”专栏,由院党组书记带头、各党支部书记轮流走上讲台。不讲大道理,就讲办案中的真实困惑与抉择;不搞形式主义,就直面队伍中存在的急躁情绪、功利心态、畏难思想。我们希望每一堂党课,都能成为一次政绩观的“校准”——让正确的政绩观,真正融入到每一起案件的审理中,融入到每一次对当事人的将心比心中。政绩,不必在我;司法公信,功不唐捐。

以此开篇

赓续百年红色基因

以正确政绩观引领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党组书记、院长

同志们:

首先,向光荣在党50年和荣获荣誉天平奖章的同志表示祝贺!在建党105周年到来之际,按照安排,给大家上一堂党课。主要内容是围绕正在开展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结合法院工作,与大家谈谈认识和感受,以期达到统一思想、促进工作的效果。下面,从三个方面与大家共勉。

一、追根溯源——从政治高度和历史维度感悟正确政绩观的重要意义

(一)中华传统治国理政中的政绩观智慧

中国古代政绩观的形成,是先秦诸子思想相互交融、历代王朝治国实践不断积累的成果。孔子提出“为政以德”,孟子发展“仁政”学说,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荀子“水则载舟,水则覆舟”的比喻,都揭示了民众支持对政权稳固的决定性作用。《尚书·周书·毕命》中,“政贵有恒”,强调为政之道贵在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荀子·修身》中“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阐明实干是成就事业的根本途径。这些政绩观念,历经数千年演进,深刻影响着历代官员的履职取向。古代政绩突出、造福于民的官员,普遍以安民得民作为根本。

(二)中国共产党人对政绩观的百年探索

中央苏区时期,“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益”是中国共产党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体现。瑞金沙洲坝的“红井”,就是生动的历史见证。当年,毛主席发现当地群众饮水困难,经常到池塘挑脏水喝,便带头帮助群众打井,为了让井水更清澈,毛主席还亲自下到井底铺沙石、垫木炭进行过滤,让群众喝上了干净水。如今,在沙洲坝,“吃水不忘挖井人,时刻想念毛主席”的石碑依然矗立。正是因为我们党把“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益”作为政绩追求,才最终赢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政绩观,是在“一穷二白”基础上为国家打底子、立根基的政绩观。与今天相比,它更强调“潜绩”。“两弹一星”元勋们隐姓埋名、扎根戈壁,铸就了国家安全基石。大庆油田王进喜“宁肯少活二十年,拼命也要拿下大油田”,结束了依赖“洋油”的历史。河南林县人民历时十年在悬崖峭壁上开凿“人工天河”红旗渠。焦裕禄身患重病仍带领兰考群众治沙治碱,践行了“生也沙丘,死也沙丘”的誓言。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实事求是、开拓创新成为检验政绩的核心标准。如果说前一时期是“打底子”,这一时期就是“谋跨越”。小岗村“大包干”按下红手印,体现了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的担当。厦门“跨岛发展”战略、浦东开发开放,都是“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范例。全民医保体系的建立、九年义务教育的全面普及,让发展成果真正惠及了大众。针对当时一些干部思想僵化半僵化的状态,邓小平提出:“我们领导干部的责任,就是要把中央的指示、上级的指示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不能当‘收发室’,简单地照抄照转。”他还批评一些干部把对上级负责与对人民负责对立起来,“书上没有的,文件上没有的,领导人没有讲过的,就不敢多说一句话,多做一件事,一切照抄照搬照转”。为此,他一再强调:“追求表面文章,不讲实际效果、实际效率、实际速度、实际质量、实际成本的形式主义必须制止。说空话、说大话、说假话的恶习必须杜绝。”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正确政绩观的核心是“以人民为中心”和“高质量发展”。如果说改革开放前期重在“快”,那么新时代则重在“好”——好在对人民负责,好在经得起历史检验。什么是真正的政绩?体现在习近平总书记二〇二六年新年贺词里:“柴米油盐、三餐四季,每个‘小家’热气腾腾,中国这个‘大家’就蒸蒸日上。”2026年1月,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剖析两种不同政绩观的内在本质——“正确政绩观要求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通过科学决策和实干苦干,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业绩。”“错误政绩观则是从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出发,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盲目蛮干,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留下包袱和隐患,引起人民群众强烈不满。”

(三)从红色司法基因中感悟正确政绩观

早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苏区就建立了革命法庭。在陕甘宁边区,以马锡五为代表的司法先驱,创造性地走出了一条“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就地解决”的司法新路。推行巡回审判、就地办案,实现便民高效;赋予工农群众辩护权、上诉权等诉讼权利,确保程序公正;坚持重证据、重调查,确立有错必纠的传统,确保实体正义。同时,通过推行巡回审判、人民陪审员等制度,将理念转化为可操作的机制;重视调查研究,避免“坐堂问案”,善于运用典型案例,推动工作开展。

改革开放后,人民法院简化诉讼流程、设立便民法庭;进入新时代,最高法院提出“如我在诉”,推动一站式多元解纷,本质都是传承和发扬正确政绩观。可以说,人民司法事业百年发展的历史,就是一部始终坚持人民立场、始终追求公平正义的历史,就是一部用正确政绩观书写为民司法答卷的历史。

二、深化认识——法院人应树立什么样的正确政绩观

也许有的同志认为,政绩观是领导干部的事,与普通干警无关。这是一种错误认识。政绩观是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的集中体现,时刻影响着我们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成效,与每一位干警息息相关。对法院干警来说,政绩观从来不是口号,而是每个平凡岗位的坚守。真正的政绩,不是挂在墙上的荣誉奖牌和亮点展板,而是体现在每位干警日常工作的点滴里。把本职工作干到位,把任务落到底,“小岗位”也能干出“大政绩”。作为新时代法院干警,如何将正确政绩观体现在具体工作中,我认为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注重“案结事了”而非“结案了事”。当前,影响群众司法感受度的原因之一就是"程序空转"。经历过程序空转的案件,即便最终圆满解决,也只能是“迟到的正义”,迟到的正义对当事人而言就是打了折扣的正义。所以,对我们来说,多做一次调解工作、多组织一次证据交换、主动做一次判后答疑、多发送一份自动履行提示、多查一条财产线索、多采取一次惩戒措施、多跑一趟现场,把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在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就是真实的政绩。

(二)注重“群众感受”而非“自我循环”。真实的政绩,也许写不进统计报表和工作总结里,但可以体现在群众司法满意度里。工作中,要加强立审执衔接,落实好释法说理、风险提示、判后督促,不断提升群众司法感受度。

(三)注重“源头治理”而非“坐堂等案”。通过一份高质量的司法建议,堵住了一个行业的管理漏洞,避免了一批同类纠纷进入诉讼——这是政绩;通过一个典型判例的示范效应,带动一大批同类纠纷参照调解、协商解决——这也是政绩;通过"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让劳动争议、物业纠纷、交通事故赔偿在诉前就得到妥善处理——这是政绩;通过矛盾多元化解,让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这也是政绩。真实的政绩,体现在把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把矛盾消弭在萌芽状态。

(四)注重“长远公信”而非“短期光环”。要正确对待显绩和隐绩,“隐绩”往往周期长、见效慢,甚至可能“前人栽树,后人乘凉”。但只抓显绩是治标,深耕隐绩才是治本。我们应着眼长远的政绩追求,比如,花大力气提升法官专业素养,让年轻法官在重大疑难案件中经受历练,下苦功夫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用情培育群众信任,哪怕一个案子花十次调解等等,要自觉摒弃急功近利式的政绩追求,避免只“作秀”不“做事”。前者是"潜绩"中的基石,后者是"显绩"中的泡沫。

三、知行合一——以正确政绩观引领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要强党性。刚才,我们重温了入党誓词,今天我想围绕入党誓词和大家谈谈党性。入党誓词我们都很熟悉,但正因为太熟悉了,反而容易滑过去,忘了每一个字的分量。重温誓词,不是把同样的话再说一遍,而是要把誓言重新激活。希望大家经常对照誓词问问自己:你的“志愿”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你的“拥护”是发自内心的还是随大流的?“准备牺牲”是嘴上说说还是真能在急难险重面前往前冲?自己的工作是“积极的”还是“混日子”的?自己的奋斗是“终身”的还是“间歇性”的?严守纪律是否是始终如一的?同志们,政治站位高不高,不是口头表态时拔高的,是遇到具体事情时能不能站在全局角度想问题,是个人利益和组织要求冲突时能不能摆正位置。理想信念是世界观层面的事,但一定会在你的具体工作和日常行为里露出底色。希望大家以实干和行动,把入党誓词重新书写在各自岗位上,把誓词里的每一个动词都当真、都做实。

二要常学习。毛主席认为:“学习不是孤立的,不是为学习而学习,而是与实现党的政治任务密切相关”。从这一意义上说,加强学习,就不单单是一个增长知识的问题,还是一个政治问题。只有加强学习,我们才能清楚哪些是“红线”、哪些是“底线”、哪些是“高压线”,才能有方向上的正确判断、方法上的正确把握、方式上的正确选择,才能从讲政治的高度来看待工作、分析问题、作出判断。毛主席还说,“学习的敌人是自己的满足,要认真学习一点东西,必须从不自满开始。”大家反思一下,你最近一次觉得“我懂了”“我会了”是什么时候?如果你有这样的念头,说明你已经停止了成长。正如毛主席所说:从不自满开始,才能真正学到东西。

三要抓落实。抓落实是检验正确政绩观的“硬杠杠”。抓落实,就要敢担当。抓落实往往要触及矛盾、碰触利益、啃硬骨头。有的同志之所以回避落实、惧怕落实,根子上是不愿担当、不敢担当。然而,真正的政绩恰恰是在攻坚克难中创造的。当然,抓落实不是蛮干,更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要善于抓住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分清轻重缓急,既有“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更要有“四两拨千斤”的智慧。抓落实,“头雁”是关键。我们的工作实不实、成效好不好,首先看关键少数怎么抓、怎么干。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要发挥好表率作用,带头校准政绩观。在此,想多说几句:1.一人强不算强,团队强才是真的强。你一个人活成了一支队伍,这不容易。但你能把一支队伍,活成像一个人那样配合无间、战斗力爆表,这才是真本事。大家看看身边那些工作质效好、成绩突出的团队,是不是这样。2.要有“大家一起干”的姿态。这里要避免两个极端,一个是事必躬亲,一个人冲锋陷阵,不善于激发团队其他同志的工作积极性,最终影响团队效率和干劲。要善于统筹管理,用系统的眼光去审视和布局工作。第二个是满足于当“甩手掌柜”。把任务往下派、把责任往外推,这个更要不得,会影响团队权威。作为部门负责人,必须带头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接最烫的山芋,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3.最好的激励,是“一起打胜仗”。最好的激励方式,不是物质的短暂满足,而是带着团队,啃下几个硬骨头,完成一项重要工作,捧回几块沉甸甸的奖牌,这种成就感,会让每个人从胜利中感受到自己的价值。4.敢于兜底。当工作出现困难和问题时,能挺身而出,把责任给扛起来,给下属撑起一片天;然后回到内部,关起门来,心平气和地带着大家复盘改进,这体现着大家的担当。抓落实,广大干警是根本。1938年,毛主席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重审党的纪律,首次提出“四个服从”的原则,即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这“四个服从”,是党的组织纪律的核心内容,也是我们抓落实的关键。结合法院工作来讲,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决服从组织决定和工作安排,对待工作不挑三拣四,不向组织讨价还价;保守审判秘密,不泄露合议案件或审委会讨论案件情况;当个人利益与组织需要、工作职责发生冲突时,要体现出法院干警应有的奉献精神和职业操守,等等,这些都是遵守组织纪律的表现,也是抓落实的表现。

四要务实尽责。要有责任心,有“想干事”的姿态,这是干好工作的前提。要“会干事”,知道力气该使在哪儿。面对一项工作,要善于抓住主要矛盾和关键卡点,这个能力,比单纯“多干一点”更考验人。所以,办案压力越繁重,大家越要把力气下到该下的地方,把时间用在能产生效果的节点上。要干实事、干成事,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是衡量我们工作效果的尺度。我们“工作成效”的坐标,必须对准人民的真实需求。这就是我们为什么常常强调办案质量、办案效果的原因所在,也是矛盾实质性化解的应有之义。要严守纪律规定,确保“不出事”,这是底线。要注重内部团结,做到“好共事”。毛主席曾说:“中国共产党内部的团结,是团结全国人民争取抗日胜利和建设新中国的最基本的条件。”毛主席把内部团结称为“最基本的条件”。各部门在工作过程中,要加强沟通,避免推诿扯皮。同事与同事之间也要多沟通,多交流,相互关心,相互帮助。

同志们,中国共产党人的政绩观,绝非凭空而生,亦非简单的“业绩观”,而是深深植根于我们党百余年奋斗历程中的历史性命题。致力非凡之事业,必有非凡之精神。新征程上,让我们共同努力,用一场场公正的审判、一次次暖心的执行、一份份有温度的裁判文书,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起真正的司法公信,创造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检验的真实政绩!

责任编辑:z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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