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浉河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冒充国家机关领导干部对下属进行诈骗的犯罪案件,被告人程某和吴某最终因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000元。
2010年9月16日,湖北广水人程某、吴某从网上购得一本河南省交警系统电话簿,程、吴二人合谋后,生起冒充领导骗下属的邪念。翌日,程某向河南省义马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交警李某打电话称自己是省交警部队副队长,现总队账目资金有缺口,为应付纪委查账需要从地市单位借钱填补缺口,等查完帐以后再退还。马某信以为真遂筹借69000元现金汇到程某指定的银行账户上。程、吴二人轻易得手后,于同年10月30日,再次采用同样地手段先后向驻马店市公安局交警队交警刘某、中原油田公安局交警队交警方某进行电话诈骗,早已风闻这种诈骗手法的刘某识破骗局,并向公安机关报案。程、吴二人在等钱数日未果后,感到害怕,就往老家广水市返回,不料在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2011年7月1日,检察院将该起诈骗案起诉到浉河区法院。
该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程某、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鉴于两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案发以后其家属退还全部赃款并积极缴纳罚金,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