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关于车辆报废处置的公告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我单位资产管理制度,经主管部门批准,我单位拟对以下报废车辆进行公开处置。为确保处置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报废车辆概况:
小型普通轿车3辆
大众朗逸牌SVW7167MSD,车牌号:豫SA381警,注册日期:2014年12月10日;整备质量1245KG;
大众朗逸牌SVW7167MSD,车牌号:豫SA382警,注册日期:2014年12月10日;整备质量1245KG;
大众朗逸牌SVW7167MSD,车牌号:豫SA383警,注册日期:2014年12月10日;整备质量1245KG;
二、处置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竞价处置,最高价成交。
三、参与竞价条件: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证书的企业。
四、竞价文件内容和要求:
1.价格下限;每吨价格不低于1800元,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营业执照及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
3.废旧物资回收备案相关证明。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不是法人参加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车辆公开报废处置报价单。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装袋密封现场递交。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8月26日止。
2.地点: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童仁军
联系电话:6362171
监督电话:6362169
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竞价。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