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浉河区法院董家河法庭通过耐心细致的“大调解”工作,及时预防化解了一起可能引起家族械斗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陈某与张某二人世代相邻,两家均属村里的大姓人家。2011年7月10日,张某在修建厕所时挖动了陈家的院墙,陈某认为这是在欺负人,即找张某理论,随即发生口角,继而厮打,双方家庭成员亦参与其中。在厮打中,张某母亲马老太受轻微伤。双方均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调解不成后,对陈某处以七日拘留,200元罚款。陈某感觉不公,遂联络族人寻机报复。张某闻讯后一边向董家河法庭提起民事诉讼,向陈某索要马老太的医药费,一边也积极联系族人亲朋积极应战,一场家族械斗即将发生。
董家河法庭法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感到事态严重,立即召开庭务会,分析案情,寻找解决方案,决定动员各种力量,通过“大调解”的途径化解矛盾。随后当即联系了乡司法所、村委会等乡镇、村相关部门,分头对陈某、张某两家做劝解疏导工作,通过承办法官及相关人员的细致的思想工作,陈、张两家逐渐明白了械斗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造成不可预测的严重后果,必须按法律程序解决问题,才能有以后的和睦相处。通过法官、乡官、村官等相关人员的共同调解,终于促成了陈某赔偿马老太医疗费200元,张某向陈某道歉的和解协议。一场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家族械斗得以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