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执行案款管理,规范执行案款发放程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等相关工作要求、现对以下案款发放事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自然日(2026年8月27日至2026年8月29日):
执行案号:(2024)豫1502执2666号
申请执行人:冯琪
被执行人:黄小燕
案外人(收款人):郑文英
案外人与本案关系:系被执行人黄小燕母亲,拟发放金额6300元。发放事由:最低生活保障。
特别提示: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承办人:陈建勇。
联系电话:6362007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