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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浉法为民】未住新房遭水淹 法院调解化邻怨

  发布时间:2026-09-23 10:15:47


新装修还未入住的新房,因楼上邻居家水管爆裂惨遭“水漫金山”,墙体起包、电路瘫痪,4万元的索赔诉求与起初迟迟联系不上的邻居,让原告黄某一筹莫展。近日,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草木间调解室”调解员侯海臣通过耐心细致的电话调解,成功化解这起相邻纠纷。

案情回顾:新房遭水淹,邻里起干戈

原告黄某与被告徐某均居住在浉河区某小区,系楼上楼下邻居。此前,被告徐某因主观不慎,导致其家中水管爆裂跑水。由于原、被告两家人早出晚归,直到双方下午赶回家时,屋内已是“水漫金山”。这场突如其来的漏水,让原告刚装修还未入住的新房毁于一旦。经现场勘查,房屋三卧一客的墙体全部浸湿、起包发黑,乳胶漆大面积脱落;吊顶渗水发霉;大衣柜、门套线受潮变形开裂;全屋电路瘫痪,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面对满目疮痍的新房,原告无奈诉至浉河区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4万元。

调解过程:电话遇冷陷僵局,调解员侯海臣巧破冰

浉河区法院“草木间调解室”调解员侯海臣接手了此案。调解工作一开始就遇到了“拦路虎”——被告徐某因心存顾虑,起初对调解电话始终不予接听,而原告方因新房受损情绪十分激动。面对“找不到人”的僵局,调解员侯海臣并未气馁,而是仔细研判了案情,从原告提到的被告“早出晚归”这一细节中寻找突破口。他改变策略,采取“错时拨打+短信释法”的方式,利用早中晚休息时间多次尝试联系,并在短信中向被告亮明调解员身份,详细释明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以及若拒不配合将面临败诉及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 

经过前期的不懈努力,9月15日,侯海臣终于与被告取得了联系。趁热打铁,他随即开展了一场长达三小时的调解攻坚战。从早上八点多一直到十一点多,侯海臣前前后后拨打电话、组织沟通多达十几次。考虑到双方情绪对立,他果断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一方面安抚原告的焦急情绪,引导其结合受损情况提出合理诉求;另一方面向被告释法说理,讲清侵权责任、相邻关系处理等法律规定,劝导其换位思考,体谅原告新房受损的痛心。调解中,侯海臣还耐心给双方算了一笔“成本账”:如果协商不成,案件很可能进入司法鉴定程序,鉴定费就是一大笔支出,还会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反而加重双方负担。与其赌气走程序,不如互谅互让、尽快协商解决。侯海臣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和入情入理的分析,逐渐消融了双方的对立情绪。在调解员侯海臣法理与情理的双重疏导下,双方当事人最终本着互谅互让的态度,于9月18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约定,被告当场先履行一部分,剩余款项则按月分期偿还,每月固定日期前支付当期金额,直至全部还清。

法官提醒:

邻里之间因漏水引发的财产损害纠纷时有发生。在此提醒广大居民,日常生活中要注意定期检查自家的水管、电路等设施,外出时务必关好水阀,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生漏水,双方应本着和睦相处的原则积极沟通协商,保留好现场照片、录像等证据。浉河区法院“草木间调解室”也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用心用情化解群众纠纷,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度。

责任编辑:l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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