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浉河区法院多举措规范以 当事人为中心的导诉服务工作

  发布时间:2011-09-07 07:50:34


   为了切实贯彻司法为民宗旨,畅通诉讼渠道,以群众满意为服务宗旨,浉河区法院多年坚持以当事人为中心的导诉工作,实行“咨询有人解答、诉讼有人引导、案件有人查询、材料有人收转、法官有人联系”的一站式、集约化、全方位的导诉服务,并采取多种措施予以规范:

    一是明确导诉员职责。导诉台导诉工作由1名兼职导诉员和1名值班法警负责,兼职导诉员由在法院机关工作的干警轮流担任。

    二是明确导诉工作原则。要求导诉人员以当事人为中心,充分尊重当事人价值观、社会文化背景和思维方式,充分考虑当事人情绪状态和心理感受,注意保护当事人隐私。

    三是细化导诉服务工作。从接待引导、引导调解、指导立案、解答咨询等方面对导诉服务进行细化,明确主动询问、积极引导、耐心解答、分类指导、倾心疏导等5个导诉方法,强调导诉服务的主动性。确立热情接待、注重倾听、杜绝推诿、用语文明等4个行为准则,规定不得因处理其他工作而对当事人不予理睬,不得一味陈述自身观点、随意打断当事人,不得无理拒绝当事人导诉要求,不得因职责划分而相互推诿。

    四是将导诉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进行量化考核。由法警大队进行监控,对各部门和法官干警执行本项制度的情况进行量化考核,作为各庭室和法官干警岗位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的依据,并进行奖惩。

责任编辑:zy812    

文章出处:浉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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