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新闻摘要

浉河区法院构建多元化调解机制

  发布时间:2011-09-27 09:06:51


    随着公众法制观念、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遇到矛盾和纠纷诉诸法律,主张“法庭上见”的人越来越多,法院受理案件的数量大幅上升与法院审判力量有限的矛盾日益凸显,单纯的依靠法院的力量去解决问题效果并不理想。浉河区法院从“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高度出发,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多元化得调解机制,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

    一、加强审判人员的调解策略与技巧的培训。诉讼双方当事人由于矛盾,情绪容易激动,审判人员在调解中应注意自己的调解语言,端正自己的调解心态,找准争议的核心原因,对症下药。为更好的达到办案效率和调节效果,浉河区法院不定期的对审判人员进行此方面的培训。

    二、注重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相结合的调解机制。人民调解的优势在于人民调解员更接近人民群众,可以了解群众的真实诉讼请求,及时的化解双方矛盾;行政调解的优势是具备专业的知识,从专业的角度帮助矛盾双方解决问题。浉河区法院通过该三种相结合的调解机制,有效的解决了人民群众所求,将调解机制发挥到最大化功效,减少了诉讼请求。

    三、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调解。浉河区法院重视社会各界力量,邀请人大代表、政府官员、企业代表、爱心人士等到法院旁听案件,人民陪审员、大学老师、律师以及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士参与调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调解了大批案件。

    四、成立专案调解小组。浉河区法院对疑难、重大的复杂案件,主动向党委汇报,有主管院长带头,具有类似案件经验的审判人员参与,以及邀请具有相关方面专业知识的人士成立专案小组。综合运用行政、法律、专业知识等手段全方位、全渠道的化解纠纷。

    通过以上措施,浉河区法院的调解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近年来,该院调解率一直在75%以上,有效了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责任编辑:zy812    

文章出处:浉河区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3897799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