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及时发现和有效控制被执行人及其财产,是法院执行工作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浉河区法院为加强执行工作的开展,采取多项举措查控被执行人财产:
一、建立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下发执行通知的同时要求被执行人如实申报财产,对拒不申报或者经调查发现申报不全或不实的,依法进行制裁。
二、推行财产悬赏举报制度。经过前几年的探索、试行后,这项制度在专项活动中普遍推开,扩大了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的渠道。
三、建立协助执行联络员制度。依靠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在一些重点部门和基层组织中聘请了执行联络员,及时提供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
四、完善财产查询制度。浉河区法院主动与工商、税务、银行、证券、房管、公安等部门达成合作机制,在简化财产调查手续等方面达成了共识,拓宽了财产调查渠道,提高了财产调查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