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及时、足额取得劳动报酬,切实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浉河区法院下大力气狠抓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审判执行工作,自11月20日第四次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开展以来,共审结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类案件37件,执结8件,涉及当事人49人,涉案金额215万元,取得活动开门红。
在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高院开展第四次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要义的基础上,全院各部门高度重视,把此次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密切结合起来。
一是成立活动专项组,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院长陈焕成为第一责任人、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门合议庭,集中办案。
二是开辟绿色通道,方便诉讼。坚持实行立、审、执“三优先”原则;畅通立案渠道,简化审查程序,做到当即审查,当即受理,当即立案;推行假日立案、电话立案、上门立案,缩短立案周期;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导诉、答疑、代写诉状“一站式”服务。
三是建立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制度,严格高效执法。在开辟绿色通道、坚持“三优先”原则的基础上,整合资源,狠抓办案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快办案进度,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简化诉讼程序,鼓励就地就近开庭审理,及时、简便、快捷解决纠纷,确保案件公正高效办结。
四是加强巡回审判和调解力度,妥善化解纠纷。组织办案人员深入一线,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结案、就地执行,减轻进城务工人员诉累。将调解贯穿于立、审、执各个环节,创新调解方式,全力消除对方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努力做到案结事了。
五是加大司法救济力度,确保实现诉讼权利。对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一律不予收财产保全费和执行案件受理费;对经济确有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依法为其办理诉讼费减、缓、免手续;对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而进城务工人员确有经济困难的,积极联系当地政府给予必要的司法救助。
六是多方联动、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加强与劳动和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工会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建立长效机制,使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