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浉河区法院巡回审判便民司法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2012-12-18 14:05:36


     浉河区法院充分贯彻便利当事人参与诉讼的法律制度,深刻领会 “马锡五审判方式”精髓,结合该院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工作。2012年以来共巡回审结民事案件315件,行政案件18件,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还起到了宣传普法的作用,真正做到了阳光执法,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建立规章制度,规范巡回审判。该院先后出台了《巡回审判实施细则》和《巡回审判长效机制》,明确巡回审判工作范围、方式、职责和目标;将巡回审判范围扩大到民商事、刑事自诉和行政各类案件;固定专员于每周二到各个巡回审判点接待来信来访、提供法律咨询。  

    二是增设巡回审判点,方便群众诉讼。针对辖区山区较多的地理特点,在原有东双河、董家河、李家寨3个巡回审判点的基础上增设游河乡、吴家店、浉河港、谭家河、柳林乡、十三里桥6个巡回审判点,以便民小黑板的形式明确审判人员和联系方式,张贴诉讼示范页供群众参考。

    三是加大调解力度,力求案结事了。实行就地立案、就地调解,把调解贯穿于立、审、执全过程,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创新调解方法,提高调解技能,尽最大努力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实现司法调解与社会调解的良性互动,充分发挥社会法庭和社区法官做调解工作的独特优势。

    四是部门协调联动,突出高效利民。以巡回审判点为基点,搭建诉讼网络,网络遍及乡镇司法所、村居民调组织、社会法庭等,通过业务指导、共同下村办案,以典型案例指导民调员及社会法官,使社会法官参与巡回审判过程,努力将多元司法手段与巡回审判有机契合。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维权意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典型案例;通过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校园、送法进工地等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责任编辑:zy812    

文章出处:浉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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