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浉河区法院出台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发布时间:2013-03-21 09:05:27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密切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浉河区法院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相关文件指示精神,研究制定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

一是改进调查研究。积极深入基层一线,听取基层群众、一线干警的意见和建议,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现解决突出问题。调研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工作用餐,若因工作延时等特殊情况则在辖区机关食堂或者吃自助餐,一律不超过4个品种菜肴,一律不上烟酒。

二是精简文件简报。精简各类文件,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专项活动一律不设专刊,指导意义不大、滞后信息不编发,不呈报。院长及其他院领导参加活动、会议、调研,一般不编发工作信息。可以通过内部网络或者发便函的不再以行政公文形式印发文件。严格控制文件材料字数,尽量压缩内容篇幅,力戒空话套话。

三是精简会议活动。减少各种形式的会议,提倡开短会、讲短话,能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套开的一律套开。控制会议规模,简化会议形式,一般不请外单位的领导或同志参加会议。全院综合性会议每年不超过一次,每次不超过半天,其他会议不超过一小时。会议发言不得照本宣科,发言时间最长不超过十分钟。

四是规范领导干部活动。外出考察学习一律提前向主要领导报告地点、原因、项目,杜绝无实质性任务、照顾性出差,严禁随意变更考察路线,严禁借考察之名公款旅游。坚持和完善院领导接访制度,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五是厉行勤俭节约。减少公务接待,不安排超标准住宿,严格控制接待用餐标准,严禁机关各部门公款聚餐、部门之间相互宴请。节日期间一律不互发祝福短信,元旦和春节期间一律不互发贺卡。严格执行车辆配备、使用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推行无纸化办公,严格控制纸质文件数量,确有必要印发的一律双面打印并严格控制份数。

六是改进检查评比。绩效考核检查一律由院绩效考核办统一组织、统筹安排,杜绝多头、重复考核检查。表彰奖励项目一律报本院政治处立项、党组审批,严禁擅自设立表彰奖励项目或随意扩大表彰奖励范围和规模。

七是加强公车管理。严禁警车非执行紧急公务鸣警笛、亮警灯、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严禁非因执行公务将公车停放在洗浴、歌厅等休闲娱乐场所,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用公车参与婚丧嫁娶。

责任编辑:zy812    

文章出处:浉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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