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浉河区法院执行 “涉府” 案件力度大

  发布时间:2009-10-20 15:46:46


    “涉府”执行案件是指涉及政府局委机关和乡、镇、办事处及村委员的处于执行程序的案件,其中大部分属于“府”方为被执行人的债务纠纷案件。此类案件的执行关系到申请人合法权益、法律权威及党和政府形象的重大问题,必须及时妥善处理。今年以来,浉河区法院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涉府”案件执行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院领导亲自参与执行。院党组将“涉府”案件执行工作列为专项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和责任分工,由院党组成员负责包案执行,强力督促推动此项工作。二是建立专门台帐,实行月报制度。执行局对“涉府”案件做出专项统计,明确结案期限,随时了解执行进展,把握执行症结,以便统一部署,实施执行攻关,提高执行效率。三是落实执行联动机制,加大执行力度。在执行过程中,加强与公安交警、财政、金融、房管及政府行政支付中心等职能部门的联系,取得配合支持,落实相关强制措施,使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如在执行余某某诉信阳市某邮政部门债务纠纷一案中,在邮政银行的大力配合下,及时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28000元,使该案得以快速执结。四是加强协调沟通工作,突出社会效果。院党组及执行局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涉府”案件执行工作,取得理解支持,同时积极开展执行和解工作。如在信阳某茶叶(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浉河区某局的两个债务案件中,陈焕成院长亲自带领执行局长和承办人同该局及政府主管领导协调,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此案圆满执结。

    至8月中旬,浉河区法院受理的20件“涉府”执行案件中,已圆满执结13件,执结标的达248万元,受到了申请人的称赞和“涉府”部门的好评。既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法律权威和政府形象,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zy812    

文章出处:浉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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