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浉河区法院联系企业活动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2013-07-02 10:27:37


    根据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不断建立健全涉企案件立、审、执各项工作,4月1日起,浉河区法院积极组织开展了联系企业活动,切实保护企业及其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成立以院长柳斌为组长,相关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及指导办公室,负责抓好活动的部署落实、总结验收。制定一系列的活动计划、阶段目标,将各庭室的完成情况列入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在全院干警中树立公正高效审判涉企案件服务于中原经济建设的大局意识。

    二是强化调解力度,努力达到“双赢”。以“方便企业诉讼,服务企业发展”为原则,注重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将调解贯穿于立、审、执全过程,创新调解方式,加大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委托调解、协助调解力度,妥善、慎重处理涉企案件,积极采用协调手段,帮助企业摆脱困境,尽力促进有市场、有发展前景的企业生存和发展。

    三是加大执行力度,确保法律实效。充分发挥执行联动和威慑机制作用,采取灵活多样的执行办法,尽最大力量帮助企业回笼流动资金,保证企业及时实现债权;对企业作为被告或被执行人的案件,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尽力沟通协调,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帮助企业轻装上阵。

    四是建立创新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充分利用现有的司法资源,建立与工商局、税务局、社保局等单位的协作制度,听取意见、建议,通报和沟通有关工作,及时解决涉企案件立、审、执全过程存在的问题,确保每起涉企案件得到依法及时妥善处理。

    五是建立回访制度,务求社会实效。承办法官会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审理执结的涉企案件及时、定期进行回访,倾听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填写企业回访登记表,了解涉企案件处理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六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切实加强对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充实和加强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力量,切实提高新闻宣传报道水平和实效。对新闻报道严格把关,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进行宣传报道,在全区营造共同参与的良好活动氛围,引导活动健康顺利开展。

    该院通过对涉企案件的集中排查、集中审理、集中执行,密切了法院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增强了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切实保护了涉案企业的合法权益,做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截止6月30日,该院共审、执结涉企案件148件,其中调撤结案85件,调撤率57.4%,涉案标的额560余万元。

责任编辑:f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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