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蔡氏兄弟利用短信群发设备在信阳向不特定的群众发送虚假的中奖消息,诱使“中奖者”交代理费、转账手续费等,蔡氏团伙先后诈骗19万。近日,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结了此案,被告人蔡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5000元。
2007年以来,被告人蔡某伙同其哥预谋后,二人租住信阳市浉河区某出租屋里,购买旧手机、笔记本电脑等设计好程序的“手机群打”设备,在出租房内对不同号段的手机进行自动接听,播放录音方式谎称该手机用户中香港万达公司大奖,诱使“中大奖”的手机用户交代理、转帐手续费及风险抵押金。2009年10月13日,蔡某根在蔡某春和蔡某的唆使及利益的驱动下,遂来到信阳与蔡某春、蔡某一起实施诈骗。2009年11月13日,公安机关在三被告人租住的房屋内收缴作案工具笔记本电脑二台、手机群打设备200套、41张银行卡、14张身份证等。公安机关查获被告人蔡某三人所持他人的15张银行卡上转帐得款共计163504元。案发后,追回赃款1444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民合法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犯罪罪名成立。视本案具体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