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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债务未成功 盗窃债务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3-08-06 09:13:21


    债主从债务人索要借款被拒,为讨要债款居然堂而皇之地尾随债务人车辆,暴力砸破车床盗钱财,不料却因此被推上了刑事被告席。近日,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债主朱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处罚金2000元。

    家住信阳市浉河区的朱某曾借给周某18万元钱,但因时效关系,朱某向周某索要债务被拒绝,为债款朱某动起非法占有周某财物的意图。2013年3月18日夜,朱某未遂周某的汽车至信阳市浉河区成功花园四季红大酒店门前,将被害人周某停放白色本田越野车玻璃砸碎,盗走车上的公文包一个,内有现金4600元、黑色平板电脑一部、白色联想500G移动硬盘一个、HTC牌手机和摩托罗拉牌手机各一部。经信阳市浉河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物品总价值95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罪罪名成立。朱某当庭认罪、悔罪,部分赃物已追回,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犯罪的动机及对社会的危害后果,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f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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