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浉河区法院为切实提高审判质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加强审判业务管理,创新审判管理方法,总结出“一督二评三公开”工作法。
“一督”,通过审务督察,严格进行案件审限管理。每周通报各业务部门和承办法官的案件办理进度,对临期案件发出催办通知书。对各业务部门中止审理的案件,每月检查1次,中止事由消失后及时恢复审理,防止中止案件的无限延长。“二评”,强化案件质量评查,通过常规评查、重点评查和专项评查三结合,完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常规评查对所有审结案件当月评查,重点评查对新任法官办理案件、特殊类型案件有针对性评查,专项评查对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案件专项集中评查。“三公开”,推行阳光审判,以公开促公正,对审判过程、审判结果全程公开,增强司法透明度。庭审程序公开,在庭审过程中,公开展示庭审证据、公开展示适用的法律法规,对社会关注案件在互联网庭审同步直播。审判结果公开,除涉及个人隐私、国家秘密案件以外,所有的裁判文书在法院网站上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