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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孙二人争遗产 法官耐心解纷争

  发布时间:2013-10-09 15:40:36


    日前,浉河区法院审理了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本系祖孙关系,因儿子去世后财产分割产生争议,85岁的雷老太太将孙女张某告上法庭,要求分割儿子遗产。经法院组织调解,最终双方言归于好,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经审理查明,原告雷某的儿子、被告张某的父亲于2011年3月去世,原被告双方已于2011年4月办理了继承权公证,公证书上明确查明的事实包括:被继承人已于2003年离婚,后终身未再婚,被继承人的父亲已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母亲是雷某,生前只有一个子女是张某,别无其他任何子女。被继承人生前无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有位于海南省五指山市及信阳市浉河区的房产两处,银行存款近10万元。另有抚恤金、住房公积金五万余元已被其女张某一次性领走。原告雷某表示,其已在公证中自愿放弃被继承人的房地产遗产,现要求对儿子的遗产存款、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继承一半。被告张某称自己的父亲在2011年3月16日在病房写有代书遗嘱,遗嘱上注明所有财产及房产归自己所有,另外自己在父亲去世前已经经父亲同意取出部分定期存款用于给父亲治病,在父亲去世后又替父亲偿还了5万元债务,并花费6万多元为父亲治病和办理丧葬事务,不同意原告的请求。

    经法官多次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张某支付原告雷某应当继承的遗产共计2万元,分两次付清,祖孙二人就此遗产继承之事再无其他纠纷。

责任编辑:f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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