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一大学生王某某闲暇时,在色情网站上注册了一会员账户,并在该网站上经常观看淫秽电影和淫秽图片,为实现会员升级,还在网上大量发帖和上传淫秽图片。近日,浉河区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拘役四个月。王某某不正确的娱乐行为触犯了法律,教训可谓深刻。
被告人王某某于2008年至2011年在云南大学学习。2007年至2013年5月期间,王某某在色情网站“MM公寓”以“wdx12* * * *”注册为会员用户,在其家中的台式电脑及在云南大学学校的笔记本电脑上多次登录该网站观看淫秽电影和淫秽图片,并在该网站上传淫秽图片802张(被点击量达40000余次)。经信阳市公安局淫秽物品审查鉴定,王某某在“MM公寓”网站上发送的802张图片属于淫秽物品。2012年5月30日,公安干警将王某某抓获归案,且在王某某处扣押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及移动硬盘各一块。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某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告人能认罪,系初犯,可以从轻处罚。视案件的具体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