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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锡五精神在茶山法庭

浉河区法院董家河法庭弘扬马锡五精神特色法庭材料

  发布时间:2013-11-12 08:44:40


     董家河法庭现有干警五名,其中法官三名,书记员一名,法警一名,40岁以下干警四名。法庭现辖董家河镇、浉河港镇、吴家店镇、游河乡、南湾管理区,辖区内多为山区、丘陵,道路崎岖,交通不便,南与湖北随州接壤,是我区著名的名茶基地——信阳毛尖主产区,辖区面积960平方公里,人口近20万人。近年来,董家河法庭在巡回审判工作、法官村长、法庭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落实便民、为民措施,坚持司法为民

    为了方便群众诉讼,法庭内设有人员去向流动黑板,在接待当事人时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开水请喝,一句暖心话问候,一个满意答复,提供热情服务。对年迈老人、困难群体,给予提供回家车费及免费午餐。提供电话预约立案、预约接待。根据辖区多山、丘陵,位置偏僻,交通闭塞不便的实际,定时不定时登门立案。法庭定期开展大走访、大接访、开门评警活动,切实为民提供方便,接受群众监督。

   (一)积极开展“法官村长”活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法庭积极响应省高院推广“法官村长”号召,根据院党组部署安排,深入到群众中,了解群众需求,满足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发放”“法官村长”宣传单,让群众了解“法官村长”意义、作用和职责。在每个村委会院内明显位置公示驻村干警照片、手机号和监督电话。群众有事可随时电话咨询法官。畅通有效、简便的群众沟通机制,法院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满意度大幅度提升。去年春茶开采之际,有五个驻马店采茶工给我打电话,反映茶农从早上到中午十二点一直未回家,干一上午活没饭吃,要求解决。一接到电话我们立即驱车赶到现场详细了解情况,首先解决了采茶工的中午饭,通过其他途径找到茶农,经协调妥善解决该纠纷。2012年5月17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信阳中级法院院长周冀荣等省市领导莅临我庭检查指导工作,张院长通过听取汇报和座谈等方式了解法庭情况,并对法庭工作表示满意。2012年9月3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豫法阳光”微博对我庭的工作进行细致的报道,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今年七月份,董家河镇楼房村水塘湾组一家外地企业老板反映一户村民在矿车必经之道横放摩托车,阻止运输矿石。我们接到电话后,及时去现场了解情况,找准双方矛盾争执点,通过背靠背调解,圆满化解纠纷,双方握手言和。

   (二)大力推广马锡五审判方式,该庭在其所在地以外的三个乡镇设立了巡回审判点。最偏远的浉河港龙潭巡回法庭距法庭约四十公里,山里老百姓入到法庭天不亮就要下山,自从设立巡回法庭后,极大方便了群众诉讼。制定巡回审判制度,并通过各乡镇司法所及社会法庭协助,实现了法庭到各乡镇集中受理、集中送达、集中开庭的巡回审判模式,实行定期巡回,有案办案,无案说法,当场立案,当场解决纠纷。同时在春茶开采之际在茶山设立流动巡回法庭,2013年报道有相关专题报道,既方便了群众,又节约了审判资源,还能教育群众,宣传相关法律知识,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开展法治教育。今年1——4月份到各乡镇巡回审判案件达20余件,起到非常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其中到浉河港镇黑龙潭村巡回审理茶叶款纠纷,河南法制报和河南电视台法制频道曾做过报道。2013年7月24日,到浉河港镇西湾村处理一起医疗款纠纷案件,信阳日报也有过报道。为了老百姓有冤能伸,没钱也能打官司,该庭大力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今年1——4月减免缓诉讼费一万余元,涉及案件20余其起。该庭用他们的行动向困难群众送去了党的温暖。

   (三)积极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农民工作为一方弱势群体,在用工合同中常处于不利地位。法庭特别注重对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2010年9月,该庭妥善调处一起拖欠三百余名农民工工资案;2011年春节前夕调处一起包工头拖欠8个农民工工资案件,既避免了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又切实保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强化调解工作,创新工作方法

    在巡回审判和调解案件中,本庭积极与相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及个人联系,寻求他们的帮助和协调。全庭认真 贯彻执行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不断创新调解方法,把人民调解、基层司法所调解、诉讼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多层次、全方位、多元化调节机制,积极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充分发挥他们优势,并做好重点案件的回访工作,努力做到案结事了,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立足服务职能、积极接受监督

    (一)定期向辖区党委、政府汇报案件,协助党委、政府解决一些难题。法庭每半年向辖区党委、政府提交工作总结并汇报案件情况,对涉及政府的棘手事情积极妥善协助处理。2012年临近茶叶节开幕,尚未竣工的环湖路董家河高岭段,有一人乘摩托车在转弯处未减速,最终造成车毁人亡的事故。当事人众亲属认为是修路引起的,围堵施工机器,不让施工,并索要大额赔偿,因为预定竣工日期临近,施工单位找政府协调几次未果,最后邀请法庭参与协调,法庭干警向受害人家属释明法律,讲道理,晓之利害关系,最终快速化解矛盾。

    (二)配合新农村建设,搞好服务。新农村建设引起许多纠纷,有房屋拆迁补偿问题,有房屋规划建设施工问题。一些施工主体资质不达标违规承建时有发生,解决不妥,直接影响农村稳定。南湾管理区工程建设拆迁补偿款引发10户居民起诉来院。通过法庭组织协调成功调处。南湾管理区肖家河村农民新村建设工程款纠纷,涉及人员较多,机构复杂,标的额较大,社会影响较大,法官通过多方调解做工作,最终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三)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对一些疑难、复杂、影响较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自觉接受他们监督,把程序公正和实体结合。虚心接受他们提出的建设性意见,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抽取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人民陪审员来至于群众,更有说服力和影响力。

    通过以上各种活动和措施,极大地方便人民群众,减轻群众诉累,受到辖区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f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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