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家住信阳市浉河区柳林乡的居民程普明,冒雨来到浉河区法院执行局,亲手将锦旗送到执行局法官手中,并感慨的说“感谢人民的好法官,我终于把活命钱拿到手了。”
原来,申请执行人王某和程某母女在2004年1月被叶某驾驶的机动车碾压致重伤,分别构成八级伤残和六级伤残,案件经过一、二审及再审。判决生效后,叶某并未履行判决确定的赔偿义务,王某、程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被执行人叶某为了逃避执行,只身到外地打工,一躲就是五年。五年来,执行法官虽采取了多项执行措施,但均未取得效果,案件陷入一种无解的窘境中,申请人执行人家庭生活苦不堪言。
春节临近,在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的基础上,浉河区法院执行局得知被执行人要回家过年,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执行预案,抽调工作经验丰富的执行二庭庭长余静亲自带队执行。腊月28早上,执行人员终于将叶某堵在信阳市楚王城的住处,面对着威严的执行法官,叶某的脸上写满了惊讶,“五年了,我东躲西藏,没想到法院还能找到我,真以为这起赔偿案件可以躲过去了。”
大年三十上午,叶某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教育,面对着强制执行的法律威慑,自知理亏,于大年三十上午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于当日拿出三万元现金交到申请人手中。2014年2月24日,被执行人叶某又依约将余款六万元交到法院。至此,这起前后历经九年的“骨头案”得以顺利执结。
据浉河区法院院长柳斌介绍,涉民生执行案件专项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共执结相关案件20余起,执行到位款项近百万元,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