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浉河区法院高效执结拖欠合同款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4-05-27 17:55:09



    2014年5月22日,信阳市浉河区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0万余元。(图为执行局副局长杨传毅将执行款交到申请人高淑玉手中)

  2013年,原告高淑玉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将被告叶某诉至浉河区法院,要求叶某归还租赁费及部分建筑设备。判决生效后,叶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高淑玉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叶某经多次催促仍拒不履行。随着全省法院规范执行活动的深入开展,浉河区法院加大执行力度,执行局遂于2014年5月21日依法将叶某本田轿车予以查封、扣押,并限其在10日内归还欠款及设备。迫于法律的威严,叶某第二天便来到法院将10万余元执行款交到执行法官手中,并深表歉意。在执行局副局长杨传毅的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从此再无纠纷。高淑玉接过执行法官交到手中的执行款,笑意驱散了愁容,长舒一口气,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Tracy    


关闭窗口

您是第 13890986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