浉河区法院目前共有人民陪审员140名,他们不穿法官服,却在法庭上庄重威严,他们身着便装,却在法庭里论案说理,他们被当事人称为“编外法官”。为切实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该院一是出台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对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权利和义务、培训、使用、考核与奖惩、补助与经费一一作出明确规定。二是充分听取和采纳人民陪审员的庭审意见,积极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职业优势,在该院,人民陪审员还起到了法院与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人民陪审员“民间审判”人员成为群众与法官、法院之间的调剂,他们在调解、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发挥了重要作用,“小岗位”成了演绎精彩人生的大舞台。三是将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的时间和过程由过去单纯的案件审理延伸至诉前至审结,真正做到将陪审员的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全过程。同时,该院注重将案件类型与人民陪审员的职业、特长相结合,提高调解效果,如涉及婚姻家庭、赡养、相邻纠纷等民事案件,选择来自基层、在当地有威望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对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安排身份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对专业性强的案件,邀请具备相关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做到法官与人民陪审员优势互补。
今年以来,该院人民陪审员参与调处各类纠纷570件,逾七成案件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共同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指点迷津”29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