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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脚踢死看牌人 故意伤害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4-10-10 10:57:06


    因为打牌与看牌人发生争执,并与人动起了拳脚,不慎将人打死。近日,浉河区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并对其公开宣判:被告人段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法院庭审查明,2014年4月7日,被告人段某在信阳市浉河区河南路家属院一小卖部门口打牌时,因琐事与在一旁看牌的被害人喻某发生争执,继而发生厮打。在厮打过程中,段某朝喻某脸上打两拳后又将喻某推倒在地,并朝喻某身上跺了两脚。在段某骑车离开时发现喻某趴在地上便一边对其实施抢救行为,一边拨打120电话求救,后喻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喻某系在脾肿大的基础上,受钝性外力至脾破裂出血,死于急性失血性休克,死前乙醇中毒在脾脏破裂的发生中起一定的促进作用。案件发生后,段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损失,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段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视本案具体案情,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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