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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货车撞上行人致残 保险公司调解获赔偿

  发布时间:2014-11-04 15:03:41


    近日,浉河区人民法院依法调解一起大货车撞行人构成多处伤残,保险公司调解获得赔偿的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去年春节之后的一天凌晨1时许,长途驾车疲惫的司机王某驾驶其单位信阳市某公司所有的轻型厢式货车沿107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至宝石桥附近时,与由西向东步行下班回家横过道路的马某发生相撞,造成马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浉河区交警部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司机王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马某负次要责任。后经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出具鉴定意见书鉴定,马某身体多处受伤,有四处伤残等级。事故发生后,马某被送往医院治疗,王某所在公司支付医疗费3万元。因双方协商赔偿未果,行人马某起诉司机所在的公司及车辆投保的某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原告22万余元。

    此案立案后,经过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调解,王某所在单位的负责人考虑到原告马某身体多处伤残,受到伤害严重,主动承担赔偿义务。经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某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原告医疗费等各项损失18万余元(包括车主垫付的医疗费)。目前,此款已全部赔偿到位。

责任编辑: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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